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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农牧局“暖城多味”区域公用品牌城市大屏宣传推广服务结果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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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ESZCS-C-F-* 二、项目名称:“暖城多味”区域公用品牌城市大屏宣传推广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暖城多味”区域公用品牌城市大屏宣传推广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内蒙古繁广锐达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中海紫御东郡*号楼*单元* 综合评分法 *,*,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暖城多味”区域公用品牌城市大屏宣传推广服务):

服务类(内蒙古繁广锐达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广告宣传服务 “暖城多味”区域公用品牌城市大屏宣传推广服务 位置要求(覆盖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城区、回民区,择优选择人流密集的商圈等):(*)新城区摩尔城商圈附近(*)新城区呼和浩特车站附近(*)赛罕区各大学高校附近(*)赛罕区万悦城商圈附近(*)回民区附属医院商圈附近 完全按相应采购人服务要求 合同签订后*日内出具宣传方案,投放期为*年。 *期:*期: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要求。 *,*,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梅马燕平高淑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签约成交金额的*.*%计取。在签约通知书发出时,由签约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暖城多味”区域公用品牌城市大屏宣传推广服务):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号楼*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传珍

电话:*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0*月*日


相关附件:
“暖城多味”区域公用品牌城市大屏宣传推广服务报价明细附件.pdf
合同包*: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内蒙古繁广锐达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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