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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喜来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用房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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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天津喜来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用房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高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海韵家园底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0*月*日 0*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ZB*-F-00*

项目名称:天津喜来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用房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年(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或*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B.*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提供开标日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刚成立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三)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磋商代表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0*月*日 至*年0*月*日,每天上午*:00至*:00,下午*:00至*: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高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海韵家园底商*-*)

方式: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报名人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现场发售领取。

售价:¥*.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0*月*日 0*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高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海韵家园底商*-*)

五、开启

时间:*年0*月*日 0*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高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海韵家园底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喜来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中山门中心东道*号*-*        

联系方式:裴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高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海韵家园底商*-*            

联系方式:丁老师 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老师

电 话: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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