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2023年度孙村镇梅冲村梅茶中心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变更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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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繁昌区*年度孙村镇梅冲村梅茶中心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 |
项目编号 | WH*GC*SZ*(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 |
标段名称 | 繁昌区*年度孙村镇梅冲村梅茶中心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WH*GC*SZ*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繁昌区孙村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芜湖市繁昌区孙村镇政通路*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柯俊杰*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民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城市之光B*地块*#楼*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高章勋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0*-*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水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 | |
投标报价(元) | *.00 | |
项目经理 | 姓名:邹琦 | |
资格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资格证书编号:皖*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贺超 | |
资格证书名称:工程设计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 ||
资格证书编号:* | ||
工期 | *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投标人加分业绩 | *、白茆镇 * 年度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项目; *、芜湖市湾?b区陶辛镇水清岸绿产业优陶辛专项资金 EPCO 项目; *、宜昌市?V亭区饮用水源上游(福善场村)环境整治四期和善溪冲流域生态修复工程捆绑EPC 项目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皖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天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 | |
投标报价(元) | *.00 | |
项目经理 | 姓名:刘英 | |
资格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资格证书编号:皖*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张峰 | |
资格证书名称: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 | ||
资格证书编号:G* | ||
工期 | *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投标人加分业绩 | *、泰顺廊桥风情乡村振兴示范带(东溪乡)创建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宝山区月浦镇月狮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程; *、桐乡市级美丽乡村精品线――千乘桑菊同福路崇福段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扬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 | |
投标报价(元) | *.* | |
项目经理 | 姓名:李晶 | |
资格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资格证书编号:皖*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张成俊 | |
资格证书名称: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
资格证书编号:* | ||
工期 | *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投标人加分业绩 | *、焉耆县 *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南部县*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蒙自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四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安徽隆桂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在有效期内。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 |
其他公示项 | 详见附件 | |
提示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cn),联系电话:0*-*。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