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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电梯维保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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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JSZC-*-CZZH-C*-000*二、项目名称: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江苏汇菱楼宇设备有限公司*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洪庄路*-*号*.*(均分制)*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全院*台电(扶)梯的维保服务

服务要求:*、按照国家、江苏省及常州市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电梯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制定日常维护保养方案,对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负责,保证每台电梯安全运行按维保计划做好每月、季度、年保养,严禁减少按国家规范要求的维保次数。
*、严格按规范要求对每台电梯的机房环境、通风降温装置(机房空调、排风扇配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机房设备、控制系统、曳引机、轿顶、轿厢、井道、底坑、各类照明、应急报警装置(报警装置中自监控室至电梯机房或井道间的线路由采购人负责)进行保养,每次保养内容由采购人管理员签字认可并确认当次保养的部位及时间。
*、每次维修保养时,供应商应在施工现场一楼侯梯厅醒目位置放置警示标识牌,告知使用者电梯正在维修保养中。单次维修或每次保养结束后,应按采购人要求,填写相关表单,表示该项工作结束并由采购人管理员确认并签字。
*、提供*小时维修及抢修处理服务。紧急故障、电梯困人事故*分钟内到达现场。常驻现场维修人员(经验丰富、精通各品牌电梯的维修)不少于*人。提供驻点人员的姓名并提供他们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须加盖聘用单位印章)。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现场抢修,造成人员伤亡事故,费用由供应商负责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定期会同采购人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组织的评审小组进行维保现场质量评定,对采购人专业人员提出的意见做到及时整改。
*、每月对电梯的机械及电气元件全面检查不少于二次,将存在的问题,所需更换的配件做好记录并由采购人管理员签字认可。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各品牌电梯(进口件、大件)原生产厂家提供的正品备配件,不得使用非原厂的替代品,超过*元以上的配件须提供质保期限,如因零配件问题造成的不良后果及伤亡事故,相应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遇突发事件引起电梯故障,供应商须立即响应采购人提出的要求,无条件立即维修恢复电梯运行,如未能及时修复,影响运行,按相关条款进行处罚。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报修通知后*分钟内赶到现场,*小时内解决问题(特殊情况不超过*小时);
*、保证合同期内的电梯顺利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年检。年检整改项目属于供应商原因的由供应商免费负责整改,属于供应商原因产生的年检复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供应的电梯配件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安全事故或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所带来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必须履行合同期内电梯维修保养操作流程及标准。维修保养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安全事故,由供应商
承担全部责任。电梯运行过程中出现困人事故,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被困人员解救出来,发生的各类道歉及赔偿由供应商承担。
*、安排专人对合同范围内的电梯维修保养进行总协调,同时全程配合采购人组织的各项检查工作。保证采购人电梯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年检。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设备正常运行中所需的易损备品备件的折扣报价。
*、供应商维保质量达不到采购人的月度检查要求,采购人有权按电梯维修保养综合检查评分标准、细则内容扣除维保款,并视实际情况更换维保单位。
*、供应商严禁将本项目采购范围内的电梯以总包单位的名义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采购范围内的电梯(扶梯)均在年检合格的期限内,供应商对采购范围内的电梯目前运行情况和状态是否满足维保要求不得有异议,如需整改,整改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须在合理时间内完成与原服务供应商的完整交接,并继续电梯维保服务,不得拒绝履行或提出额外费用与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经采购人考评 合格,双方同意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可续签*次。

服务标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费跃、汪正华、虞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金额的0.*%,不足人民币*元的,按人民币*元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常州市局前街*号

联系人:蒋女士 李先生

联系电话: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州正衡招投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城府翰苑*栋*楼

联系人:孙阳

联系电话: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阳

电话:0*-*

十、附件

*.采购文件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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