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宁国龙潭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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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宁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地址:宁国市人民路财政局大楼*楼 |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宁国市青龙东路北侧华贝城市广场*幢*单元*号 | |
项目名称 | 安徽宁国龙潭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设计项目 |
项目编号 | NGS-GC-GK-*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潮王路*号 | |
投标报价:*.00元 | |
服务期:自综合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移民专项竣工验收完成(约*日历天) | |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应规范、规程及标准要求和招标人要求 | |
综合得分:*.00分 | |
项目负责人:胡坚 | |
证书名称:工程移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移民) | |
证书编号:DJ*、000*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投标资格业绩:江西奉新抽水蓄能电站移民安置综合设计(设代) | |
企业资质:/ | |
企业业绩:*、江西奉新抽水蓄能电站移民安置综合设计(设代) *、浙江景宁抽水蓄能电站移民安置综合设计 *、浙江桐庐抽水蓄能电站移民安置综合设计 *、浙江柯城抽水蓄能电站移民安置综合设计等全过程咨询服务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安徽霍山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设计 | |
企业奖项:/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西街*号 | |
投标报价:*.*元 | |
服务期:自综合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移民专项竣工验收完成(约*日历天) | |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应规范、规程及标准要求和招标人要求 | |
综合得分:*.*分 | |
项目负责人:杜立强 | |
证书名称:征地移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移民) | |
证书编号:DJ*、000*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投标资格业绩:黑龙江尚志抽水蓄能电站移民安置综合设计(设代) | |
企业资质:/ | |
企业业绩:黑龙江尚志抽水蓄能电站移民安置综合设计(设代)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企业奖项:/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号 | |
投标报价:*.00元 | |
服务期:自综合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移民专项竣工验收完成(约*日历天) | |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应规范、规程及标准要求和招标人要求 | |
综合得分:*.00分 | |
项目负责人:王波雷 | |
证书名称:移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移民) | |
证书编号:DJ*、000*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投标资格业绩:山西浑源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设计(设代) | |
企业资质:/ | |
企业业绩:*、山西浑源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设计(设代) *、新疆若羌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阶段综合设计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企业奖项:/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年*月*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胡工(招标人)、吴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招标人)、0*-*(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