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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卫生学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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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卫生学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0*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评分标准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细则及标准 0*包序号* 人员配置中 “*、其他人员:具有档案数字化技能鉴定证书得*分,同时具有档案专业初级或以上职称的加*分,最多得*分。注:以上证书均为行政部门颁发, 所提供人员名单必须与项目驻场加工时人员一致。”变更为:“*、其他人员:具有档案专业初级或以上职称得*分,最多得*分。注:以上证书均为行政部门颁发, 所提供人员名单必须与项目驻场加工时人员一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0*月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变更后的采购文件以一体化平台中推送的采购文件为准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万元。其中0*包:*万元;0*包:*万元;0*包:*万元;0*包:*万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金额*万元。其中0*包:*万元;0*包:*万元;0*包:*万元;0*包:*万元。

采购品目:智能岗训系统、档案管理系统及设备、网络教学平台、OA办公系统

投诉受理单位: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联系电话:0*-*、0*-*、0*-*,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号

采购计划号:*[*]0*;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泸州市忠山路*段*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号*栋*层*号

联系方式:0*-*转*/*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宇、周备、张玲

电话:0*-*转*/*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年0*月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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