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陆屋至王猛四级公路提级改造(双车道)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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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灵山县陆屋至王猛四级公路提级改造(双车道)工程 | 招标项目编号 | E* | 招标人 | 灵山县县乡公路所 | 建设单位 | 灵山县县乡公路所 | 代建单位(如有)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大通建设监理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灵山县陆屋至王猛四级公路提级改造(双车道)工程,项目位于灵山县陆屋镇境内,主线起点于灵山县陆屋镇派出所附近,起点桩号为K0+00,途经缸瓦窑村、福星村、王猛村、鸭儿田村、王猛村委,主线终点为灵山县陆屋镇龙吉塘村附近,终点桩号为 K*+*。支线起点位于主线入王猛小学交叉路口,起点桩号为 K0+000,终点为灵山县陆屋镇王猛小学,终点号为K0+0*,建设里程为*.*公里。由原路面宽*.*m 加宽至 *.*m。具体内容包括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0*时*分 | 开标地点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预中标人 | 广西拓宏建设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成员单位:/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拓宏建设有限公司 | 单位资质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投标总价 | 肆佰伍拾壹万伍仟零捌拾肆元捌角柒分(*.*元) | 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 项目经理 | 李国慕;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0*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潘亚义(身份证号:*********00*)【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员】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康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肆佰伍拾壹万柒仟叁佰捌拾肆元捌角贰分(*.* 元) | 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 项目经理 | 韦宝剑;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00*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泽宁(身份证号:**********)【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员】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桂资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资质 |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 | 投标总价 | 肆佰伍拾贰万壹仟伍佰叁拾伍元玖角贰分(*.* 元) | 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 项目经理 | 陆耘;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00*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林兴伟(身份证号:**********)【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员】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钦州) http://****.gov.cn/qzggzy、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 http://****.cn/网站上发布。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投诉受理部门 | 灵山县交通运输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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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份。其中:招标人*份、招标代理单位*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份、交易中心*份。 | 备注:*、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 *.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 *.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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