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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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
四川聚多多大宗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喜树街*号*栋* | *,*,000.00元 | 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百分比):*% |
合同包*(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聚多多大宗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 | 餐饮服务 | 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 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 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
罗大江(采购人代表)、杜隆玉、吴志平、吴明元、黄帅斌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0万元。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00*,预算品目:餐饮服务,预算金额:*.00元,最高限价:*.00元。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付款条件:每月结算一次。按确定的基础单价和一个月的实际供货总量及中标的单价折算率结算货款,同时采购人对供应商日常配送服务进行考核,采购人将考核分值换算为百分数,将此百分数作为计算系数计算出当月食材费。 结算金额=各类别食材结算基础单价*中标单价折算率*各类别食材供应数量*月考评得分/*,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在次月*日前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满足支付条件起*日内支付上月结算金额。
*.结果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以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日内必须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共有*家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家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中标日期:*年*月*日。
*.监督机构:简阳市财政局 电话:0*-*。
名称:简阳市公安局
地址:简阳市人民路*号
联系方式:0*-*
名称:简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简阳市印鳌路*号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人:付老师
电话:0*-*
简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0*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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