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公安局侦查中心(反诈中心)改造施工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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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淮安市公安局侦查中心(反诈中心)改造施工项目 JSZC-*-ZQHJ-C*-00*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南路*号荷花池小区门面房五楼*室,荷花池小区东门口往北*米)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ZQHJ-C*-00*
项目名称:淮安市公安局侦查中心(反诈中心)改造施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
采购需求:
淮安市公安局侦查中心(反诈中心)改造施工项目。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采购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合同履行期限: * 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磋商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提供营业执照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 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时间:*年*月0*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0*:*-*:*,下午*: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南路*号荷花池小区门面房五楼*室,荷花池小区东门口往北*米)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
方式:线下报名
售价:*.00元
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南路*号荷花池小区门面房五楼*室;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南路荷花池小区*-*幢*室开标室(清江浦分公司)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本公告于附件内容不一致时,以附件公告为准。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淮安市公安局
单位地址:淮安市深圳路*号
联系人:章孝宇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南路*号
联系人:胡志伟
联系电话: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志伟
电话: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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