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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罗圩排涝站工程澄清(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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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罗圩排涝站工程澄清(答疑)公告

项目编号:czlagc*-00*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对“来安县罗圩排涝站工程”招标文件的有关提问回复及内容修改澄清如下:

问题*:因本项目支持联合体投标且可拟派B岗项目经理,我公司现有联合体成员方的类似业绩,且人员为B岗项目经理,请问是否符合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回复:符合。

问题*:我公司类似业绩,其中含泵站工程且金额大于一千万,请问是否符合类似业绩要求?

回复:符合,需提供清单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问题*:技术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请问担任过项目经理的类似业绩,用做本项目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本项目是否予以支持。

回复:认可。

问题*:来安县夏青圩排涝站工程存在以下异议,为响应国家统一大市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该项目招标文件评标标准表中第*页: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具有担任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得*分,否则不得分,最多得*分。技术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具有担任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得*分,否则不得分。此项设置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根据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电子招标投标,*年版)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具有一个类似项目(说明:岗位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由招标人约定)业绩得*分,最多得*分。技术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具有一个类似项目(说明:岗位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由招标人约定)业绩得*分,否则不得分。应按照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调整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具有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得*分,否则不得分,最多得*分。技术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具有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回复:招标文件评标标准表中第*页: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修改为:具有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得*分,否则不得分,最多得*分。技术负责人类似项目修改为:具有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问题*:项目经理业绩和技术负责人业绩可否为同一个业绩?

回复:可以为同一业绩,但是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来安县罗圩排涝站工程的清单有部分修改,现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最新上传的清单控制价制作投标文件。

注:此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招标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来安县水利局

地 址:来安县双创产业园B座

联 系 人:赵可滨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来安永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安县双创产业园A座*楼

联系人:朱玉红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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