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监测设备网络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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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监测设备网络建设 JSZC-*-HCBY-C*-00*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HCBY-C*-00*
项目名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监测设备网络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采购包*:*.0*万元;采购包*:*.*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包*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监测设备网络建设,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采购包*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道路空洞检测;采购包*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城市内涝监测设备建设;具体见招标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外业检测工作;外业检测工作完成后*个日历天内提交完整的成果文件。成果文件评审通过后,中标供应商负责提供至少*年后续相关服务(定期复测、应急检测服务) 采购包*: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采购包*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
供应商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供应商具备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定范围需包含地下病害体中的空洞、脱空、疏松体等参数,可出具带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
采购包*
无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
方式: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 0*:*(北京时间)
地点: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时间:*-*-* 0*:* (北京时间)
地点:经济技术开发区*_第三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0*:*)前。
*.获取采购文件说明:*年*月**日后仍可以下载磋商文件,*年*月*日后下载的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刘冉联系电话:0*-*
地址:徐州市鼓楼区二环北路*号徐州市政科研大厦*室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及违法分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a*c*-a*a*-*-*fa-*c*d*b*c*b
*.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采购包*
单位名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单位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海路*号
联系人:阚腾飞
联系电话: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二环北路市政科研大厦*室
联系人:刘冉
联系电话: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冉
电话: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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