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院区改造二期施工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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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院区改造二期施工第*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00*-0*-0*
项目名称:旧院区改造二期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原定开标时间:*年*月*日0*时*分
一、答疑内容
*、问:请问招标文件评标标准中,“造价专业负责人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分。”,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两者的区别是什么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是否符合该项要求
答: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的要求,一级造价工程师为原造价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不符合该项要求。
*、问:*、招标文件第*页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条款中描述:“本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合计:¥*,*.* 元,其中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险:¥*,*.* 元”。招标文件中只列明了本项目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险的总额,且本项目含有*个单位工程。请明确,本项目各个单位工程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险的金额均为多少
答:各个单位工程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险的金额作如下补充:
(*)四层血液净化中心装饰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元;其中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险为*.*元。
(*)五层血液净化中心装饰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0*元;其中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险为*.*元。
(*)血液净化中心-电气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元;其中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险为*.0*元。
(*)血液净化中心-给排水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0*元;其中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险为*.*元。
(*)血液净化中心-消防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元;其中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险为*.*元。
(*)血液净化中心-自动报警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0*元;其中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险为*.*元。
(*)血液净化中心防排烟与通风空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元;其中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险为*.*元。
(*)血液净化中心-智能化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元;其中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险为*.*元。
(*)血液净化中心-医气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元;其中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险为*.*元。
(*)血液净化中心-纯水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元;其中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险为*.*元。
二、澄清修改内容
*、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时间为准),须完成过至少 * 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万元或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每个得*分,最高得 * 分。 注:(*)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发布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无法证明是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发布的,则可以提供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中标公告(或公示)网页截图证明。(*)若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时间为准),须完成过至少 * 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万元或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每个得*分,最高得 * 分。 注:(*)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承接过的装饰装修工程获奖情况: 获得过省级或以上质量类奖项的,每个得 * 分,获得过市级质量类奖项的,每个得*分,最高得* 分。 注: 【本项最高得 *分】(*)获奖情况应当依据国家、省、市级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或者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确认。同一工程的获奖,评审应以当就高计分为原则。(*)若为行业协会颁发的还须提供该行业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承接过的装饰装修工程获奖情况: 获得过省级或以上质量类奖项的,每个得 * 分,获得过市级质量类奖项的,每个得*分,最高得* 分。 注: 【本项最高得 *分】(*)获奖情况应当依据国家、省、市级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或者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确认。同一工程的获奖,评审应以当就高计分为原则。 |
投标人近三年(*年、* 年、 *年): 利润:财务决算结论有三年盈利的得*分,有两年盈利的得*.*分(该项分值的*%),盈利不足两年的不得分。 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得*.*分。(*)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如为*年或*年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或季度的公司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 | 投标人近三年(*年、* 年、 *年): 利润:财务决算结论有三年盈利的得*分,有两年盈利的得*.*分(该项分值的*%),盈利不足两年的不得分。 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得*.*分。 (*)相关证明材料以具备相关财务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
采用动态信用得分评审:按招标项目有效投标人的动态信用得分高低划分档次,动态信用得分排名前*%(含*%)的为第一档,*%~*%(含 *%)的为第二档,*%~*%(含 *%)的为第三档,*%~*%的为第四档,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每档分差为*.*分。 注:以开标当天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查询到的动态信用得分为准。 | 采用动态信用得分评审:按招标项目有效投标人的动态信用得分高低划分档次,动态信用得分排名前*%(含*%)的为第一档,*%~*%(含 *%)的为第二档,*%~*%(含 *%)的为第三档,*%~*%的为第四档,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每档分差为*.*分。 注:(*)以开标当天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查询到的动态信用得分为准。 (*)采用“美式排名”方式进行计算,对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后,评价结果相同的排名相同,并占用后续排名。 |
*、项目负责人(*分): (*)类似项目业绩: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万元或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的,得*分。 注:(*)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发布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无法证明是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发布的,则可以提供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中标公告(或公示)网页截图证明。(*)若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技术职称: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分。 *、其他管理人员(*分): (*)人员类型:装饰专业负责人(*人,本小项最高得*分) 技术职称:具有建筑装饰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分;具有建筑装饰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每人得*分。 (*)人员类型:造价专业负责人(*人,本小项最高得*分) 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分。 技术职称: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分。 注:*.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各岗位人员之间不得互相兼任。上述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个月)为拟派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技术职称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后颁发的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前颁发的职称证书符合职称评审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即可。以上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上述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需提供上述人员“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人员登记备案信息网页打印件、“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项目负责人(*分): (*)类似项目业绩: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万元或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的,得*分。 注:①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技术职称: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分。 *、其他管理人员(*分): (*)人员类型:装饰专业负责人(*人,本小项最高得*分) 技术职称:具有建筑装饰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分;具有建筑装饰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每人得*分。 (*)人员类型:造价专业负责人(*人,本小项最高得*分) 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分。 技术职称: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分。 注:*.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各岗位人员之间不得互相兼任。上述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个月(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个月)为拟派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技术职称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后颁发的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前颁发的职称证书符合职称评审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即可。以上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上述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需提供上述人员“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人员登记备案信息网页打印件、“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三、其他说明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 | 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碧霞路*号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城智大厦*栋*楼 |
联系人:钟永浩 | 联系人:刘国颖、孔繁聪 |
联系方式:0*-* | 联系方式:0*-* |
*年*月*日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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