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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少年宫小南街28号大厦12楼食堂食材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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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小南街*号大厦*楼食堂食材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成都春旺食品有限公司 成都高新区天河路*号*幢*层 *,*,000.00元
食堂食材(百分比):*%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合同包一):

货物类(成都春旺食品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A0*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食堂食材 详见其他附件“品牌、规格型号明细表” 详见其他附件“品牌、规格型号明细表” *(批) *,*,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景磊王泽东陈艳华徐毅王华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按定额*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备案号:*[*]0*,采购预算品目:A0*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预算金额为人民币*,*,000.00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000.00元。*、监督管理办公室: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号。*、定向采购情况: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的价格进行扣除。*、本规定所称较大数额标准: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 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青少年宫

地址:成都市顺城大街*号

联系方式: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号*栋*层*号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

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相关附件:
小南街*号大厦*楼食堂食材项目-文件集.zip
包*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品牌、规格型号明细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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