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少年宫小南街28号大厦12楼食堂食材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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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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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春旺食品有限公司 | 成都高新区天河路*号*幢*层 | *,*,000.00元 | 食堂食材(百分比):*% |
合同包*(合同包一):
货物类(成都春旺食品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A0* |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食堂食材 | 详见其他附件“品牌、规格型号明细表” | 详见其他附件“品牌、规格型号明细表” | *(批) | *,*,000.00 |
景磊、王泽东、陈艳华、徐毅、王华蓉(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按定额*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本项目备案号:*[*]0*,采购预算品目:A0*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预算金额为人民币*,*,000.00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000.00元。*、监督管理办公室: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号。*、定向采购情况: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的价格进行扣除。*、本规定所称较大数额标准: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 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名称:成都市青少年宫
地址:成都市顺城大街*号
联系方式:0*-*
名称: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号*栋*层*号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
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