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陈仓园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详情:
详情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看详情内容请先登录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陈仓园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新建路西段*号宝隆大厦*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JA[*]-BJ-*-CG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陈仓园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陈仓园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安排(含正常工作日*小时以外及节假日一些临时性工作安排),提供必要物业服务。物业服务主要包括项目管理服务、综合服务、维保服务、保洁服务、餐食服务、绿化服务、秩序维护等。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号);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号);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地提供其身份证明;(*)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或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采购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采购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0*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00至*:*,下午*:*至*: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宝鸡市新建路西段*号宝隆大厦*室
方式:竞争性磋商文件须现场购买,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售价:¥*.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新建路西段*号宝隆大厦*室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新建路西段*号宝隆大厦*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收款账户:
收款单位: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宝鸡渭滨支行;
银行账号:* 0* 0* 00* *;
备注:转账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号
联系方式:于老师 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宝鸡市新建路西段*号宝隆大厦*室
联系方式:来工 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来工
电 话: 0*-*
附件下载: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陈仓园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