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凤阳县总铺镇山北吴村等2个行政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四标段)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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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凤阳县总铺镇山北吴村等*个行政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四标段)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对“*年凤阳县总铺镇山北吴村等*个行政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四标段)”(项目编号:czfygc*-0*)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内容发布如下:
问题*:如果我公司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页截图和合同协议书和业绩的完工证明,是否有效
答: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完工证明不予认可,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我公司承建的项目,项目完工只有完工证明没有竣工验收报告,提供业绩的合同和业主盖章的完工证明是否可以
答: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完工证明不予认可,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我公司项目经理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因特殊原因,无法承担项目经理职责,经过业主同意变更项目经理,有业主盖章的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是否可以
答:本项目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在滁州市区域内办理过项目经理(建造师)变更备案手续的原项目经理(建造师)作为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参加投标。项目在滁州市区域外的,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第一日起开始计算*日内,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视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标无效,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问题*:项目经理在某个项目上已经完工,有完工证明,但无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是否算在建
答:以竣工、交工、完工验收报告等手续为准。
问题*:我单位提供提供竣工验收报告能代替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本次答疑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凤阳县农业农村局(凤阳县乡村振兴局)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仁爱路与辅仁路交叉口西南*米
联系人:左主任
联系方式: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明都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蔡庄F*东门*号
联系人:王陆
联系方式:*
凤阳县农业农村局(凤阳县乡村振兴局)
安徽明都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年*月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