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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洋市河公园(一期)及部分绿地恢复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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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洋市河公园(一期)及部分绿地恢复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洋市河公园(一期)及部分道路、绿地恢复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建设规模:
宁波市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南起鄞州区姜村站,北至江北区江北大道站,主要经过下应片区、鄞州高教园区、南部商务区、钟公庙、海曙段塘、丽园路沿线、青林湾、江北姚江生活区和洪塘片区。线路全长约*.*千米,均为地下线,设*座车站,其中*座换乘站,平均站间距*米。线路南端设下应南车辆段一座,线路北端设洪塘停车场一座。全线设主变电所两座,其中改造一座,新建一座(与*号线合建)。本工程线路控制中心接入拟新建的宁波轨道交通第二控制中心。
*.*计划工期:
*日历天(*年*月*日-*年*月*日),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施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阶段、完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提供施工服务【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完工验收之日起算】。
*.*招标范围:
宁波市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洋市河公园(一期)及部分绿地恢复施工(含设备安装配合、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保修等)。
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标段划分:*个标段,约*万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市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洋市河公园(一期)及部分绿地恢复施工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年*月*日以来,投标人独立承担过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类工程施工业绩(不包括境外承包合同)。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ov.cn:*/website/home)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ov.cn:*/gbweb/login)。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青莲路*号(原宁穿路*号)
联 系 人:杜朝雄
联系电话: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鸣柳苑*幢*号*室 
联 系 人:殷崇珊、董顺杰 
联系电话:0*-*
电子邮件:*@qq.com
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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