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镇建兴村等8村居“四好”路硬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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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高峰镇建兴村等*村居“四好”路硬化工程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交通专项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比选人为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比选。
*.*建设地点:垫江县高峰镇。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垫江县高峰镇红星村、大井村、东风村、高峰社区、建兴村、界尺社区、民主村、关荣村境内,共*条线路,路线总长*.*公里,采用四级公路Ⅱ类标准,具体标准路幅分配如下:基宽 *.*m 横断面布置形式(满铺):0.*m(土路肩)+*.*m(行车道)+ 0.*m(土路肩)。所有线路均为现状土路基道路硬化,平纵线型均按现状道路线型进行拟合,项目全线无桥梁段。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00元
*.* 比选范围:比选人提供的图纸、图说、竞争性比选文件(含答疑、补遗)等所有内容,具体以比选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工期要求:*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个月
*.* 标段划分:/
*.* 其他:/
*.*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 本次招标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比选申请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内容。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重庆羽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垫江县高峰镇锦绣街*号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银梭路*号*-*号 |
联系人: | 张老师 | 联系人: | 李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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