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格预审公告>公告详情

沈阳市分区规划、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查招标公告

公告详情:

详情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看详情内容请先登录

项目概况

沈阳市分区规划、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查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0*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0*
项目名称:沈阳市分区规划、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查
包组编号:00*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名称:沈阳市分区规划、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查

二、预算金额:共计*万元

三、项目概况:自*年国土空间规划改革起,沈阳市积极探索开展各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查和报批工作,目前已完成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报批工作。分区规划和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作为沈阳市“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工作已经全面开展,为保障规划成果标准化、提升规划成果质量、确保规划依法合规审批,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和相关规范要求,开展沈阳市分区规划、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查,科学指导分区规划、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

四、包组属性:服务

五、评分标准:综合评分

六、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年

七、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维保期(质保期):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年,维保期内按照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审查成果,成果需经采购人审核通过。

九、技术规格等标准

*、工作内容

(*)研究制定技术审查要点。根据《辽宁省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沈阳市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沈阳市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查报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立足沈阳市实际,制定沈阳市分区规划、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技术审查要点。

(*)形成审查意见。审查工作开展过程中,阶段性形成*个分区规划和*个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技术审查意见。

(*)形成审查报告。根据技术审查要点,逐条比对规划成果内容,形成*个分区规划和*个乡镇规划成果审查报告。

(*)其他管理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成果修改情况核查、模板制定等辅助工作。

*、数学基准

(*)平面系统:*国家大地坐标系。

(*)高程基准:*高程基准。

*、主要技术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号)

(*)《辽宁省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沈阳市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其他相关规范

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需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十一、付款方式及条件

*. 付款方式:支付合同额*%。

*. 付款条件:提供发票、项目成果、结题验收意见或会议纪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0*月*日*时00分至*年0*月*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0*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楼,西门进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楼,西门进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南四经街*号
联系方式: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室
联系方式:0*-*
邮箱地址:*@qq.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博、徐曼、潘婷婷、张冬妮
电话:0*-*
最新辽宁地区招标信息
公众号

扫码关注公众号

返回顶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