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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苑路(甬江大道-凌云路)更新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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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苑路(甬江大道-凌云路)更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创苑路(甬江大道-凌云路)更新工程已由宁波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甬高新经〔*〕*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区财政安排,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为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招标人为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约*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万元,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宁波高新区,北至甬江大道,南至凌云路。该项目改造道路长度约*米,改造总面积约*平方米(其中车行道改造面积约*平方米、人行道改造面积约*平方米、绿化改造面积约*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景观风貌提升,道路工程更新;修复现状破损路面,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提升,公交候车厅改造;多杆合一及地下雨污水管线修复等。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电气工程、景观土建工程等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元
*.*施工总工期:*日历天。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本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未编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创苑路(甬江大道-凌云路)更新工程施工
(一)投标人: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ov.cn:*/website/home)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ov.cn:*/gbweb/login)。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 * 号创新孵化大楼北楼*层
联 系 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南路*号科技大厦*楼招标代理部 
联 系 人:何丁华、许丹、赵丽芸、彭秀雅、孔佳钰、张燕平 
联系电话:0*-*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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