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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京淅合作中心京淅协作车辆零部件产业标准化厂房项目设计招标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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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淅财磋商采购-*-*
*、采购项目名称:淅川县京淅合作中心京淅协作车辆零部件产业标准化厂房项目设计招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0*月*日
*、评审日期:*年0*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
淅财磋商采购-*-*-*京淅协作车辆零部件产业标准化厂房项目设计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号*,000.00 评审总得分:*.*分
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淅川县京淅合作中心京淅协作车辆零部件产业标准化厂房项目设计招标项目京淅协作车辆零部件产业标准化厂房项目设计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要求*日历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新征(采购人代表),龚东雪(组长)、刘学杰(异地)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00*号文规定向中标人收取
收费金额:*,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中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法律法规依据及必须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监督部门:淅川县财政局 监督部门代码:*B 地 址:淅川县金河镇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淅川县京淅合作中心
地址:淅川县人民路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方式: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盈永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一段*号创汇商务中心S*栋*、*、*、*
联系人:计惜阳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计先生
联系方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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