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村镇石村卫生院宿舍楼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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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宜阳政采磋商(*)00*号
*、采购项目名称:高村镇石村卫生院宿舍楼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0*月*日
*、评审日期:**年0*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宜阳政采磋商(*)00*号-* | 该项目改造职工宿舍楼*间,内容包括:门窗、墙面、地面、卫生洁具、含水暖等; | 河南银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东海路*号远邦集团大楼*号 | *.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工期 | 项目经理 | 职业证书信息 | |||||
* | 高村镇石村卫生院宿舍楼项目 | 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日历天 | 郭治付 | 豫 * |
三、评审专家名单:曲茂君、王元凯、刘春梅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洛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管理的通知》(洛财购[*]*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单位支付,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管部门:宜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阳县高村镇石村卫生院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高村镇石村村
联系人:谭女士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鸿晟元(河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中弘卓越中心B座*室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
评标报告.pdf
评标委员会成员信用承诺书.pdf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