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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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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ZF*-*-0*(招标文件编号:ZF*-*-0*)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洁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号合肥万创中心商业A座*楼食堂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费率(%):*.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安徽洁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本项目拟选择一家供应商,为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机关食堂提供食材配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新鲜蔬菜类、禽蛋类、肉类及其制品、水产品及其制品、粮油材料、干鲜、调料、物料等的配送。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自合同生效起*年,本项目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渤、李迎春、韩瑜、田啸、张凡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号文件、发改办价格[*]*号文件、计价格[*]*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0*-*。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四)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五)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介:(ww.ccgp.gov.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

本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为*.*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汤王大道与紫苑路交口        

联系方式:王主任,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            

联系方式:魏琦、王思棋、魏杨鸿伟,0*-*,*(魏)、*(王)、*(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主任

电 话:  0*-*

 
附件下载: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定稿)*.*.pdf
附件下载: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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