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五线鹿溪路至湖潭路整治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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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兹有建设单位杭州临平交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亭五线鹿溪路至湖潭路整治提升工程(招标编号:A*)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三天。
现拟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排名 | 中标候选人 | 报价 | 项目经理及证书编号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安全负责人 | 质量标准 | 工期 | 安全目标 | 总得分 |
* | 浙江水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元 | 吴林忆 浙* | 张志强 | 温盈盈 | 合格 | *日历天 | 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零死亡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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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原因及依据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依据 |
浙江萧冠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中条款不通过 ; | 未满足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 资格评审标准第 * 条规定。 |
宜春市交通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资格评审中条款不通过 ; | 未满足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 资格评审标准第 * 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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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及拟委任项目经理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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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评标结果 |
; 吴林忆 (项目经理) | 甬台温高速新增鳌江互通工程涉铁段路面工程及附属工程 | 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交工日期:*年*月*日 技术指标:一级公路 主要施工内容:沥青路面、水稳层、土路肩加固、路基、中间带和路缘石及附属工程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 | ; ; 通过 |
提出异议的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 | |||
招标人 | 杭州临平交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宫女士 | 联系人 | 袁先生 |
联系电话 | 0*-* | 联系电话 | 0*-* |
联系地址 | 临平区邱山大街*号(交通大厦) | 联系地址 | 临平区南苑街道玩月街*号国贸中心*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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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管部门:杭州市临平区交通运输局,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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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机构: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平分中心,0*-*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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