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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天心区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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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XGP-*GK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天心区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0*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删除原文件P*页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 ”注:本项目按包为单位分别确定中标人,投标人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包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其中一个包的中标人,即投标人可兼投但不能兼中。如投标人已在前一个包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为后续分包提交的投标文件,将由评标委员会确认为无效投标。“

*、删除原文件P*页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其他补充事项 中“定标原则:本项目按包为单位分别确定中标人,投标人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包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其中一个包的中标人,即投标人可兼投但不能兼中。如投标人已在前一个包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为后续分包提交的投标文件,将由评标委员会确认为无效投标。”

*、删除原文件P*页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定标原则 中“本项目按包为单位分别确定中标人,投标人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包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其中一个包的中标人,即投标人可兼投但不能兼中。如投标人已在前一个包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为后续分包提交的投标文件,将由评标委员会确认为无效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0*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天心区税务局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刘家冲北路与迎新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罗女士、胡先生 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正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号绿地中心T*栋*室            

联系方式:王女士,许女士,李先生 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女士、胡先生

电 话: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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