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路以北、华山路以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调查)项目中标公告采购包1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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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 江苏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D |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桥街道新桥商业广场*幢*室 | *.*(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河海路以北、华山路以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调查)项目 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包括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行法律法规,技术导则、指南和规范等文件要求开展河海路以北、华山路以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调查),位于常州市新北区,占地面积约*.*亩。 服务要求: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复合污染工业地块调查技术指南》(DB*/T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等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文件要求: *.识别重点区域,如生产车间、危废仓库、废水处理区罐槽区、污染泄漏点、原辅料及有毒有害物质贮存区、历史固体废物堆填区、事故区、排污沟渠及管道区等,一般不将重点区域合并且应考虑周边临近区域; *.重点区域土壤采样网格不宜大于*mx*m,每个重点区域土壤采样点位一般不少于*个; *.非重点区域土壤采样网格不宜大于*mx*m,采样点位一般不少于*个,非重点区域面积大于重点区域面积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减少。 *.企业拆除前,完成现状调查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企业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完全拆除后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常州市高新区(新北)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复函意见,成交供应商必须对调查与评估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河海路以北、华山路以东地块现状调查报告》;等企业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完全拆除且具备二次进场采样条件后,*日历天内完成《河海路以北、华山路以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
收费标准:收费比例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收费差额费率:中标金额在*万元(含)以下的为*.*%,中标金额在*万元(不含)至*万元(含)的为0.*%,中标金额在*00万元(不含)至*00万元(含)的为0.*%,中标服务收费按上述计算方法不足人民币*元的,按人民币*元收取 ;
服务费:*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无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号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嵩山路*-*号
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涛
电话:0*-*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