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汉滨区月河段)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服务采购公告
公告详情:
详情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看详情内容请先登录
项目概况
安康市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汉滨区月河段)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0*月0*日 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CG-AK*-00*
项目名称:安康市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汉滨区月河段)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安康市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汉滨区月河段)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工程设计服务 | 安康市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汉滨区月河段)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服务 | *(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000.00 | *,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个月内完成该项服务工作(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安康市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汉滨区月河段)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号)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号)
(*)《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号)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安康市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汉滨区月河段)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基本资格条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合格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均有效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连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缴纳专用收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连续*个月已缴纳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特定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资质(河道整治、围垦、水土保持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③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④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式样见投标文件格式);
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非联合体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年0*月*日 至 *年0*月*日 ,每天上午 0*:00:00 至 *:00:00 ,下午 *:00:00 至 *: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年0*月0*日 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年0*月0*日 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否则责任自负;(*)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投标方式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磋商文件技术支持:*、*;(*)未及时下载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
地址:兴安中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木竹桥村一组*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女士
电话:*
中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2025年度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长安(二期)富硒产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配套附属设施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
新建西安至十堰高速铁路西安东站及相关工程、新建西安至安康高速铁路相关工程第三方审价咨询服务项目新建西安至十堰高速铁路西安东站及相关工程、新建西安至安康高速铁路相关工程第三方审价咨询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