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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城县慈圣镇中心卫生院能力提升项目更正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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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城县慈圣镇中心卫生院能力提升项目成交结果公示变更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柘城县慈圣镇中心卫生院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编号:柘财采竞-**-*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合格

段划分及采购内容:共划分

卫生院能力提升,控制价:*.00元

、项目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三、变更内容: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0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

变更为: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0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

原公告期限: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变更为: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其余内容不变

四、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单位:柘城县慈圣镇中心卫生院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

地址:柘城县慈圣镇

代理机构:河南鼎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

地 址:商丘市长江路弘盛国际写字楼

监督单位:柘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

地 址:柘城县未来大道中段

河南鼎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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