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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公共照明设施升级改造及城市管理智慧化提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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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公共照明设施升级改造及城市管理智慧化提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TQ-CG-*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公共照明设施升级改造及城市管理智慧化提升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联合体牵头人:合肥大明智联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联合体牵头人: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与吉林路交口联东U谷合肥滨湖国际企业港三期*-0*#、*-0*#;联合体成员单位: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望城街道枫林路*号华野大厦*-*层

中标金额:伍仟陆佰肆拾陆万玖仟捌佰柒拾陆元伍角捌分(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名称:金寨县公共照明设施升级改造及城市管理智慧化提升项目

服务范围:为进一步改善城区公共照明环境,提升我县公共照明设施运行管理水平,主要采购合同期内路灯(全县含待移交 LED 路灯*盏在内,现路灯共*盏)的灯具、灯杆、电缆及智能化设备的维护和更新服务,以及楼宇照明设施、隧道灯、智慧灯杆等相关维护服务。

服务要求:*.建路灯智慧化管理信息平台。将多系统、多方式管理的路灯(包括普通路灯、中杆灯等)控制系统和楼宇照明设施控制系统整合到统一平台,集中智能管控。利用高点资源实现市政照明设施安全和损坏偷盗的可视化管理,提升辖区内路灯服务水平和管理效率,降低路灯设施运行的安全风险。*.实现节能降耗。采用高光效LED灯具和路灯智慧化管理信息平台相结合的综合解决方案实现节能。*.合同期内负责采购人管辖的所有照明设施的运行维护

服务时间:*个日历天内,供应商完成改造建设且通过合格检验后达到履约条件。达到履约条件后服务期限*年。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五、评审专家名单:曾红军、吴义春、陈永、常明、杨启青、童建华、邓正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00-*:00,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地址:金寨县莲花山路,联系电话:0*-*。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寨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金寨县江环北路

联系方式: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金寨县新城区上海大厦*楼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工

电话:0*-*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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