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步行街升级改造INPARK项目EPC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详情:
详情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看详情内容请先登录
项目名称 | 芜湖步行街升级改造INPARK项目EPC工程 | |
项目编号 | WH0*FJ*EP0* | |
标段名称 | 芜湖步行街升级改造INPARK项目EPC工程 | |
标段编号 | WH0*FJ*EP0*0*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金旅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镜湖区滨江商务楼十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陈工0*-*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芜湖森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江北产业集中区通江大道南侧*米江北新区建设指挥部E区*-*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仇恒欢*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0*月0*日 | |
定标备选单位一 | 单位名称 | 安徽宏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施工资质: | |
投标报价(%) | *.* | |
项目负责人 | 张绍同 | |
证书编号:皖*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
设计负责人 | 张成俊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工程师 | ||
工期(天) | * | |
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采购:合格。施工:合格。 | |
投标单位施工业绩 | 香樟小学综合楼项目施工 | |
投标单位设计业绩 | 玉环市坎门中学迁建工程(二期)设计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合肥市第二中学地下体育中心及车库、音乐教学综合楼二次装饰工程 | |
投标单位奖项 |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宁路中小学施工(黄山杯) | |
定标备选单位二 | 单位名称 | 山西八建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施工资质: 风景园工程专项甲级 | |
投标报价(%) | *.* | |
项目负责人 | 吉海伟 | |
证书编号:晋*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
设计负责人 | 黄蔡炯 | |
证书编号:*、G* | ||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工程师 | ||
工期(天) | * | |
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采购:合格。施工:合格。 | |
投标单位施工业绩 | 路桥科技中心建设项目 | |
投标单位设计业绩 | 牛田单元R*-0*地块内北侧部分拆迁安置房设计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吕梁市第三初级中学项目施工 | |
投标单位奖项 | 隰县新医院建设项目(汾水杯) | |
定标备选单位三 | 单位名称 |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禾泽都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施工资质: 设计资质: 市政行业乙级资质 | |
投标报价(%) | *.* | |
项目负责人 | 雷金喜 | |
证书编号:甘*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
设计负责人 | 刘义 | |
证书编号:*、黔高* | ||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工程师 | ||
工期(天) | * | |
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采购:合格。施工:合格。 | |
投标单位施工业绩 | 永川职教中心迁建工程(一期)EPC总承包 | |
投标单位设计业绩 | 新安镇电子商务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人才公寓及配套用房工程设计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永川职教中心迁建工程(一期)EPC总承包 | |
投标单位奖项 | 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城际铁路雄安站站房工程(鲁班奖)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样本值单位:江苏山水环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宏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八建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准价:*.*% *、定标备选单位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拼音顺序排序。 | |
提示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cn),联系电话:0*-*。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