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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步行街升级改造INPARK项目EPC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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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芜湖步行街升级改造INPARK项目EPC工程

项目编号

WH0*FJ*EP0*

标段名称

芜湖步行街升级改造INPARK项目EPC工程

标段编号

WH0*FJ*EP0*0*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金旅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芜湖市镜湖区滨江商务楼十楼

联系人及电话

陈工0*-*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芜湖森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江北产业集中区通江大道南侧*米江北新区建设指挥部E区*-*号

联系人及电话

仇恒欢*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年0*0*

定标备选单位一

单位名称

安徽宏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施工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设计资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市政行业乙级
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

投标报价(%

*.*

项目负责人

张绍同

证书编号:*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设计负责人

张成俊

证书编号:*、*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工程师

工期(天)

*

质量承诺

设计:合格。采购:合格。施工:合格。

投标单位施工业绩

香樟小学综合楼项目施工

投标单位设计业绩

玉环市坎门中学迁建工程(二期)设计
营山县人民医院儿科综合大楼建设项目设计

项目负责人业绩

合肥市第二中学地下体育中心及车库、音乐教学综合楼二次装饰工程

投标单位奖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宁路中小学施工黄山杯
合肥市万安路初中项目施工工程黄山杯

定标备选单位二

单位名称

山西八建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施工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设计资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风景园工程专项甲

投标报价(%

*.*

项目负责人

吉海伟

证书编号:晋*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设计负责人

黄蔡炯

证书编号:*G*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工程师

工期(天)

*

质量承诺

设计:合格。采购:合格。施工:合格。

投标单位施工业绩

路桥科技中心建设项目

投标单位设计业绩

牛田单元R*-0*地块内北侧部分拆迁安置房设计
区城投民丰村安置房四期新建项目设计

项目负责人业绩

吕梁市第三初级中学项目施工

投标单位奖项

隰县新医院建设项目汾水杯
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南校区艺术教学楼汾水杯

定标备选单位三

单位名称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禾泽都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施工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设计资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市政行业乙级资质
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

投标报价(%

*.*

项目负责人

雷金喜

证书编号:甘*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设计负责人

刘义

证书编号:*黔高*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工程师

工期(天)

*

质量承诺

设计:合格。采购:合格。施工:合格。

投标单位施工业绩

永川职教中心迁建工程(一期)EPC总承包

投标单位设计业绩

新安镇电子商务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人才公寓及配套用房工程设计
武义县学前教育补短板工程-武义县壶山街道中心幼儿园新建设计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

永川职教中心迁建工程(一期)EPC总承包

投标单位奖项

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城际铁路雄安站站房工程鲁班奖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样本值单位:江苏山水环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宏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八建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准价:*.*%

*、定标备选单位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拼音顺序排序。

提示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cn),联系电话:0*-*。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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