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巷镇2024年度和美乡村中心村建设EPC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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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沈巷镇*年度和美乡村中心村建设EPC项目 | |
项目编号 | WH0*SZ*EP0*(任务书编号:FS*号) | |
标段名称 | 沈巷镇*年度和美乡村中心村建设EPC项目 | |
标段编号 | WH0*SZ*EP0*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安康路与人民大道交叉路口 | |
联系人及电话 | 洪道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忠之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镜湖区万达广场二期*号楼*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杰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0*月*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省卓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宏骏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 | |
投标报价(%) | *.* | |
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 周婧?Q | |
证书编号:皖*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设计负责人 | 文小兵 | |
证书编号:给排水高级工程师 | ||
证书名称:0* | ||
工期(天) | *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濉溪县双堆集镇*年度省级美丽乡村熊庙行政村熊旗杆中心村项目建设;靖州县新厂镇金星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 | |
规定公示的 |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芜湖市从众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珑图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 | |
投标报价(%) | *.* | |
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 孔超 | |
证书编号:皖*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设计负责人 | 赖永梅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道路与桥梁中级工程师 | ||
工期(天) | *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方村街道行春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博罗县泰美镇雷公村*年美丽乡村建设年度项目建设 | |
规定公示的 |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开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 | |
投标报价(%) | *.* | |
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 王娟琴 | |
证书编号:皖*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设计负责人 | 赵林红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给排水高级工程师 | ||
工期(天) | *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丰乐镇曹祠行政村皂树郢中心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武汉市新洲区三店街涂河村喻家可湾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 |
规定公示的 |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基准价:*.*% *.样本值单位:安徽嘉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卓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传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芜湖郎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芜湖市从众建设有限公司、安徽乐佳建设有限公司、安徽青筑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皖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开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提示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cn),联系电话:0*-*。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