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二路明渠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设计(第一标段)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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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编号: | *P | ||||||||
报建名称: | 幸福二路明渠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
招标登记编号: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幸福二路明渠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设计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江岸区水务和湖泊局 |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土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魏文丰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鹏 | 招标联系电话: | * | ||||||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 汪锋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 | ||||||
是否电子标: | 电子标 | ||||||||
工程地点: | 丹水池片、谌家矶再生水厂至幸福二路明渠流域 | ||||||||
招标类别: | 工程服务招标 | ||||||||
招标内容: | 设计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内容说明: | (一)丹水池片污水转输干管工程:转输规模*.*万m*/d, KZ=*.*。智能分流井*座;一体化污水泵站*座(规模 *.*万m*/d,KZ=*.*,H=*m);转输管道 DN*mm,L=*m。(二)谌家矶再生水厂-幸福二路明渠补水工程:补水规模 *万m*/d。管道加压泵站*座:Q=*万m*/d,H=*m;补水管道:DN*mm,L=*m(其中谌家矶厂至管廊段埋地敷设 *m,入管廊段 *m,位于新区);DN*mm,L=*m(管中管段,位于新区);DN*mm,L=*m(顶管段,位于江岸区)。(三)幸福二路明渠水质稳定及提升附属工程:包括曝气复氧工程、新建幸福二路明渠维护操作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传输管道、明渠补水、水质稳定及提升附属工程等。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含预算),以及后续设计服务等内容。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 | 立项批准文号: | 岸住更【*】*号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 标段数/采购数: | * | ||||||
质量要求: | 合格,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0*-* *:00 ~ *-0*-0* *:* | ||||||||
投资总额(万元): | *.*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0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下载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
评标办法: | 武汉市工程建设项目通用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_一次性汇总) | ||||||||
公告状态: | 正常 | ||||||||
其他要求: | 一、受平台录入的限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 三、服务期:*日历天完成,其中: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完成后*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预算)。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备注: | 一、凡有意申请投标,应当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注册及帐号管理)。 二、完成注册登记后,请投标人于本公告发布起止时间内,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自行招标(公开招标)—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市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市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规定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视为合格的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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