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区文物保护中心新津观音寺观音殿壁画彩塑保护修复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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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敦煌研究院文物保护技术服务中心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号高科大厦*楼 | *,0*,000.00元 | *.* |
合同包*(合同包一):
服务类(敦煌研究院文物保护技术服务中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0* | C0*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 新津观音寺观音殿壁画彩塑保护修复服务 | 通过对新津观音寺观音殿壁画彩塑保存现状、制作材料与工艺、早期修复材料分析与评价、环境监测、试验、修复材料与修复工艺筛选等研究,完成新津观音寺观音殿壁画彩塑保护性修复。 | 通过对新津观音寺观音殿壁画彩塑保存现状、制作材料与工艺、早期修复材料分析与评价、环境监测、试验、修复材料与修复工艺筛选等研究,完成新津观音寺观音殿壁画彩塑保护性修复,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 应满足现行有效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相关规范等。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参数应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和要求。 |
吴荣、颜斌(采购人代表)、杨宇、吴大章、温建平、白玉川(采购人代表)、韩华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进行收取,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元。
代理机构:四川蓝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武侯支行
账号:*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计划备案号:*。*.本项目采购预算:*元。*.监督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武阳西路*号。
名称:成都市新津区文物保护中心
地址:成都市新津区纯阳大道*号
联系方式:0*-*
名称:四川蓝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路*号兆信中心*号楼*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
四川蓝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0*月*日
相关附件:
新津观音寺观音殿壁画彩塑保护修复项目(N*)-文件集.zip
包*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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