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详情:
详情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看详情内容请先登录
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法治报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二段*号 | *,000.00元 | *.00 |
合同包*(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法治报有限责任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C* 广告宣传服务 | 新媒体运营服务 | 具体详见附件的“服务范围” | 具体详见附件的“服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合同一年一签。在服务合同期限内,如无解除合同事由,在年度财政预算保障的前提下,每一年经考核验收合格后,双方经协商一致,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 具体详见附件的“服务标准” |
张子纯(采购人代表)、任金月、欧阳雪莲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本加合理利润为原则,以中标(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准价,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进行计算。即:中标(成交)金额在*万以内的,按照*.*%计算,超过*万部分按照0.*%计算,按以上计算的金额再下浮*%后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名称: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青龙支行营业室联行号:*账号:*****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本项目计划编号:*。
*、监督部门:成都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监督部门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号。
名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号
联系方式: 0*-*
名称: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楼A-E
联系方式: 0*-*、*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郭女士
电话: 0*-*、*
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0*月*日
相关附件:
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N*)-文件集.zip
包*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法治报有限责任公司).pdf
附件.docx
最新四川地区招标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