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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南职业学校夹滩校区学生公寓D、E栋室内维修改造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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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南职业学校夹滩校区学生公寓D、E栋室内维修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日至***日)

项目名称

重庆市江南职业学校夹滩校区学生公寓D、E栋室内维修改造工程

最高限价(元)

*.0*

项目编码

*

招标公告编号

AA*

招标人

重庆市江南职业学校

招标人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隆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中标候选人排序

名称

投标报价

(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

拟任项目负责人

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第一名

重庆平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合格

傅正娈

注册证

渝*

第二名

重庆海鼎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合格

熊云辉

注册证

*

第三名

深圳市科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合格

潘镇民

注册证

粤*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重庆平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业绩:秀山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重庆海鼎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业绩:厂区及宿舍维修改造项目

第三中标候选人:深圳市科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业绩:坪洲新村一期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腾美实业有限公司根据“A-* 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函部分中递交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否决其投标;重要清单项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否决其投标;一般清单项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否决其投标。”根据招标文件*.*.* 中投标总报价*.“一般清单项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经评标委员评审,发现投标文件中投标函部分一般清单项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存在部分无合理说明且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故不通过。

重庆平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科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中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属于中小微企业,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提交了《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中标候选人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评审均合格。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重庆市江南职业学校(联系人:李泽华,联系电话:*)提出异议。

招标人(盖章)重庆市江南职业学校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重庆隆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注:*.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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