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中心2025年军休老年大学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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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成都市老年大学 | 武侯区致民东路*号 | *,000.00元 | *.* |
合同包*(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市老年大学)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0* | C0* 其他教育服务 | *年军休老年大学 | 提供成都市军休老年大学文化艺术培训课程及教学服务、活动开展、教学成果展示服务,主要包括学校的课程管理、行政管理、安全管理、教学成果展示等服务内容。 | 具体详见:八、其他补充事宜 | *年*月*日-*年*月*日 | 具体详见:八、其他补充事宜 |
吴超(采购人代表)、龚永东、余小平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号)规定、按照拟代理采购项目的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该费用按固定金额*元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一、本项目情况:
*、采购计划文号:*
*、预算金额:*.00元,最高限价:*.00元
*、采购品目:C0* 其他教育服务
二、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
三、服务要求:
(*)总校线下课程:管理总校书法课、水墨画课、摄影课、合唱课(课程设置每学期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以上课程分春季(*-*月)、秋季(*-*月)两学期上课。
①*年秋季学期:*年*月*日—*年*月*日,共计*周。合唱课每周*次课、书法课每周*次课、水墨画课每周*次课、摄影课每两周*次课,具体上课时间及课时根据学员实际安排确定,每个课时*分钟。遇课程调整变动,课时费根据课程实际情况据实结算。
②*年春季学期:*年*月*日—*年*月*日,共计*周。书法课、水墨画课、摄影课、合唱课课程情况与*年秋季学期一致。
③根据采购人或军休干部需求,每学年开设*次特色课程(涵盖健康养生、红色文化、手工制作等主题),具体开课时间、课程频率灵活安排,授课费、课程物资及场地等费用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分校线下课程:负责各分校教学指导及春秋学期课程课时费支付工作。具体涵盖:军休二所合唱课,高新区合唱课、锅庄课,锦江区合唱课、舞蹈课,青羊区形体健身课,成华区合唱课、门球课,以上课程课时费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且课程设置不再新增,如遇减少,则根据课程产生课时费情况据实结算。
(*)线下课程课时费参照依据《成都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成财行*-*号):讲课费(税后)执行以下标准: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最高不超过*元。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学时计算。以下项目需求中,涉及课时费内容均参照此标准执行。
三、服务标准:
①教师选聘:针对采购人已指定的课程授课教师,供应商需配合完成合同签订、课时安排及教学协调工作,确保教学衔接顺畅。
②新增师资选拔标准:对于采购人未指定教师的课程,供应商须从自有师资团队中选派任教学科与培训课程完全匹配的教师。拟聘教师均需在课程开课前提交个人简历(包含教育背景、教学经历、获奖情况等核心信息),供采购人初审。经采购人确认合格后方可开展授课,并由供应商与授课老师签订合同,约定试用期。
③授课老师的讲课费标准、支付方式、结算周期等相关事项,均以供应商与教师签订的正式合同条款约定为准,合同未明确之处参照《成都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成财行*-*号)执行。
名称:成都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草堂北路*号
联系方式:0*-*
名称:成都励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三友路*号*楼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
成都励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0*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