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县主城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三期)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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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当涂县主城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三期)初步设计 | |||
项目编号 | 皖E*-*-*-0*00* | |||
标段名称 | 当涂县主城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三期)初步设计 | |||
标段编号 | 皖E*-*-*-0*00*-* | |||
招标人 | 当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项目统一代码 | *-*-0*-0*-* | |||
最高限价 | **元 | |||
代理机构 | 安徽庆余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恒生阳光城S*栋*号朱冬蕾*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年0*月*日上午*时00分 | 计划工期 | 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主管部门审批时间不含在上述服务期内)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附件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附件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设计资质: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 投标工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号 | |||
投标价(元)/费率(百分之) | *.00 | |||
项目负责人 | 吴东彪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CS*0* |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满足国家相应勘察设计规范深度要求,并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且通过相应审查。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朱冬蕾,*)。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00-*:00,下午*:*-*:*,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股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人:范令荣,联系电话:0*-*。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