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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川大厦室内外修缮提升工程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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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备案号:JS*
招标项目编号:I*HH00*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茂川大厦室内外修缮提升工程 已由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以津宁审批备案[*]*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元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元, 资金来源为自筹及其他资金*元, 出资比例为自筹及其他资金*.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远瓴(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元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茂川大厦室外场地景观提升,茂川大厦局部外提升、智能化系统提升、能源形式改造,茂川大厦室内首层大堂装修及电梯等设备更换安装,并针对年久失修破损的位置进行修复。
*.* 工程建设地点:芦台街道商业道与光明路交口西北处茂川大厦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茂川大厦室内外修缮提升工程施工 招标范围: 茂川大厦室外场地景观提升,茂川大厦局部外提升、智能化系统提升、能源形式改造,茂川大厦室内首层大堂装修及电梯等设备更换安装,并针对年久失修破损的位置进行修复。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地上单体 *平米,地上二十二层,建筑高度 *.*m。本项目施工内容包含装修修缮工程、室外景观工程、室外改造工程、绿化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防排烟工程、电梯工程、消防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本标段投资额为:*.*万元。
*.*
计划工期要求: *年0*月*日 至 *年*月*日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本项目应配备人员:(*)正项目经理*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副项目经理*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施工管理负责人*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技术管理负责人*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 ,且具备*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须单独配置。(*)正、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日内由社保中心开具的或社保网站下载的的社保证明材料,且应由申请人任命并出具任命书,任命书中对其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年限加以承诺;注:所配备项目部人员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投标人应按照建办市[*]*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其他资质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确认 ,兼投不兼中。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年0*月*日*时*分00秒至*年0*月*日*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0*月*日0*时*分00秒,投标人应于当日0*时*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
*、定标方式
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否。
招标人:天津元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昆合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幸福商业广场A区-*(集中办公区)
邮政编码:*
联系人:李工
电话:0*-*
传真:0*-*

招标代理机构:远瓴(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巧妮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资水道红光公园南*门对面厂区
邮政编码:*
联系人:韩子萌、张文丽、刘洋、任曈菲
电话:*
传真:*-*-*
日期:*年0*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元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于昆合
电话:0*-*
传真: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幸福商业广场A区-*(集中办公区)
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受理负责人: 陈熙、曹云凯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nhqzfhjswyh@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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