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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2025年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水质提升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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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年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水质提升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标段编号:EP-XXCG*A

标段名称:萧县*年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水质提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锦斌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城镇虎山壹号商铺*#B*-*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叁拾陆万玖仟捌佰元整(*.00元)

评审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萧县*年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水质提升项目

施工范围:萧县 * 年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水质提升项目,主要包括对全县*座水厂的取水供水净化消毒监控等设备设施提供水质提升服务配备完善净化消毒设施设备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日期:*日历天

项目经:王晴晴

执业证书信息: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

徐朝龙(组长),罗松,郭香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代理协议执行

收费金额:*.*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0-*:00,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振兴北路商会大厦*号,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国资委)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萧县水利局

地 址:萧县政府服务大楼B座*楼

联系方式: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振兴北路商会大厦*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站长、李祥

电  话:0*-*、*

附件信息: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招标文件双签

  • 成交结果公告(*)(*)

  • 成交供应商情况

  • 采购文件相关附件(*)

  • [EP-XXCG*A]萧县*年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水质提升项目

  • 招标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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