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显镇上河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详情:
详情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看详情内容请先登录
五显镇上河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五显镇上河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 |||
项目编号 | E* | |||
标段名称 | 五显镇上河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 |||
标段编号 | E* | |||
招标人 | 舒城县五显镇人民政府 | |||
最高限价 | 肆佰叁拾肆万玖仟玖佰玖拾肆元玖角肆分(*.*元) | |||
代理机构 | 铜陵华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舒城县城关镇纬一路电商产业园*#* 电话:0*-*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计划工期 | *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无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无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舒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
地址 |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五显镇毛竹园社区中大街*号 | |||
投标价(元) | 叁佰柒拾伍万捌仟叁佰玖拾伍元陆角肆分 (*.*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尹梅荣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童军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裕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
地址 |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张母桥镇中大街*号 | |||
投标价(元) | 叁佰柒拾伍万捌仟叁佰贰拾肆元整 (*.00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韦红霞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储王燕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三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
地址 |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南港镇过湾村胜利组 | |||
投标价(元) | 叁佰柒拾陆万贰仟柒佰肆拾伍元陆角贰分 (*.*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唐彬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夏能菊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舒城县五显镇人民政府 地址:舒城县五显镇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 *、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股。 地址: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 *、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号)。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股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股。 地址: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 *、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