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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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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宿迁市宿城区中港雅典城A*#铺0*江苏宏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0*月*日 0*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HZ[*]0*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一: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蔬菜类);

包二: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鲜冻畜肉类);

包三: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其他综合类)。

预算金额(含税):人民币贰佰柒拾伍万元整(¥*.00),采购食材按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实际执行总金额不超过采购预算。

包一(蔬菜类)(含税):人民币叁拾叁万元整(¥*.00),采购食材按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实际执行总金额不超过采购预算。

包二(鲜冻畜肉类)(含税):人民币陆拾陆万元整(¥*.00),采购食材按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实际执行总金额不超过采购预算。

包三(其他综合类)(含税):人民币壹佰柒拾陆万元整(¥*.00),采购食材按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实际执行总金额不超过采购预算。

★注:本项目服务范围为沭阳县全域(含乡镇),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需要将食材配送至指定地点(提供承诺函),供应商报价应充分考虑配送费用,如因考虑不足造成的一切损失均视为供应商让利行为。

最高限价:*万元(包一*万元;包二*万元;包三*万元)。本项目按投标费率(折扣)报价,费率最高为*%,投标报价超出规定费率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费率(折扣)计算公式:假设商品“宿迁阳光物价网”或“周边大型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单价为*元,当费率为*%,则结算时该商品单价=*元**%=*元,则结算时该商品单价为*元;当费率为*%,则结算时该商品单价=*元**%=*元,则结算时该商品单价为*元,以此类推。

价格确定:本项目投标报价须以供货当日“宿迁阳光物价网”网址:(http://****.gov.cn/) 公布的最新主副食品价格计价进行折扣;如宿迁阳光物价网无网价的产品,以周边大型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的食材价格进行折扣。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预算*万元。项目分为蔬菜类、鲜冻畜肉类和其他综合类*个包。

包一(蔬菜类):本包采购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年机关食堂所需的蔬菜类食材,含相应配送。项目交货地点为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上海路职工食堂(位于沭城街道上海路)、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人民路职工食堂(位于沭城街道人民西路)、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苏州路职工食堂(位于沭城街道苏州路)及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马厂分局(位于沭阳县马厂镇)、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塘沟分局(位于沭阳县塘沟镇)、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陇集分局(位于沭阳县陇集镇)、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韩山分局(位于沭阳县原官墩乡)、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华冲分局(位于沭阳华冲镇)、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庙头分局(位于沭阳县庙头镇)职工食堂。

包二(鲜冻畜肉类):本包采购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年机关食堂所需的鲜、冻畜肉类食材,含相应配送。项目交货地点为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上海路职工食堂(位于沭城街道上海路)、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人民路职工食堂(位于沭城街道人民西路)、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苏州路职工食堂(位于沭城街道苏州路)及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马厂分局(位于沭阳县马厂镇)、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塘沟分局(位于沭阳县塘沟镇)、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陇集分局(位于沭阳县陇集镇)、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韩山分局(位于沭阳县原官墩乡)、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华冲分局(位于沭阳华冲镇)、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庙头分局(位于沭阳县庙头镇)职工食堂。

包三(其他综合类):本包采购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年机关食堂所需的其他综合类食材,主要包括米面粮油、禽蛋水产、水果乳品及干调副食等,含相应配送。项目交货地点为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上海路职工食堂(位于沭城街道上海路)、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人民路职工食堂(位于沭城街道人民西路)、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苏州路职工食堂(位于沭城街道苏州路)及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马厂分局(位于沭阳县马厂镇)、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塘沟分局(位于沭阳县塘沟镇)、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陇集分局(位于沭阳县陇集镇)、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韩山分局(位于沭阳县原官墩乡)、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华冲分局(位于沭阳华冲镇)、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庙头分局(位于沭阳县庙头镇)职工食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包一、包三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预留份额通过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进行,其中包一分包意向协议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金额应当不低于总金额的*%,包三分包意向协议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金额应当不低于总金额的*%,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应提供明确以上事项的《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小微企业制造,视同符合本条资格条件,不得再进行分包。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型企业制造,则可以分包,也可以不分包。应提供明确以上事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复印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应提供许可证复印件,仅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包括投标包的供应品类。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除*情形外,本项目不得转包或者分包。*.第*.(*)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0*月0*日 至*年0*月*日,每天上午*:00至*:00,下午*:*至*: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宿迁市宿城区中港雅典城A*#铺0*江苏宏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或微信获取(联系人:康宇,联系方式:*)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0*月*日 0*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0*月*日 0*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宿迁市宿城区中港雅典城A*#铺0*江苏宏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财务状况报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应提供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复印件);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也可以提供*年或*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依法缴纳税收:*年*月至开标当日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社会保障资金:*年*月至开标当日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无。

(*)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     

地址:沭阳县上海中路*号        

联系方式:黄老师(商务):0*-* 仲老师(技术):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宏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宿城区中港雅典城A*#铺0*            

联系方式:康宇,*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宇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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