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节日走访慰问物品采购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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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 | 退休人员节日走访慰问物品采购更正公告 | | 撰写单位: | 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0*-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退休人员节日走访慰问物品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更正为“*年0*月*日*: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原文件“附件*评分细则00*包,价格部分”内容调整,详见调整后的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望周知! 更正日期:*年0*月0*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请供应商登录账号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也可报名后将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syly*@*.com)。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关于解密时间: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电子设备,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分钟内完成解密。 *、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退还方式: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联系供应商将备份文件退回,供应商可选择现场领取或邮寄的方式。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00*、00*包供应商可兼投,但不兼中,不兼中原则:按照所投包组的正顺序号确定。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号 联系方式: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赐街*-*号(*)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晋莹、李明静 电话:0*-* | | 附件: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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