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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石窟研究院2025年度新媒体平台内容制作、代运营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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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洛采竞磋-*-*
*、采购项目名称:龙门石窟研究院*年度新媒体平台内容制作、代运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0*月*日
*、评审日期:*年0*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洛直政采磋商(*)00*号-* 负责龙门石窟研究院官方新媒体矩阵的内容制作及代运维,院内学术沙龙直播的人员、设备及技术保障 洛阳日报社 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 * 号 *,*,000.00 评审总得分:*.*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龙门石窟研究院*年度新媒体平台内容制作、代运营项目 负责龙门石窟研究院官方新媒体矩阵的内容制作及代运维,院内学术沙龙直播的人员、设备及技术保障 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并符合采购人管理要求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考评合格后可续签一年,续签最长不超过两年) 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并符合采购人管理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青茹、徐会杰、杜风蕊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按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豫招协【*】00*号文件)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同时接受邮寄、传真件),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门石窟研究院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文保中心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泽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宝龙广场三期C*幢-*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
附件下载: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下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投标人).pdf
附件下载:评标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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