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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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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睢宁县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配送服务项目 JSZC-*-XZXR-G*-00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0*-0* 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XZXR-G*-000*

项目名称:睢宁县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单价限价*元/吨。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睢宁县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配送服务项目,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履行期限三年期满或累计采购费用达到预算限额,其中任意一项最先达到即为本项目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扫描件各*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

*.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满足以下两项中任意一项要求: ①如为生产厂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如为经销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的有效《药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所投医用氧、医用液氧有效期内的《药品注册证》或《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供应商自行运输的,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有危险货物运输项目)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若供应商委托其他企业运输的,需提供运输企业的上述证件和委托营运协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0*-0* 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0*月0*日0*:*。

*、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文件),“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二)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质疑接收人:仝惠

联系电话:0*-*

通讯地址:睢宁县八一西路和丰个公寓西栋高层*室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fcc*dd*e-*-*-*ffb-e*c*df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睢宁县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徐州新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睢宁县八一西路南侧和丰产业园*号楼*室

联系人:仝惠

联系电话: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仝惠

电话:0*-*



附件:JSZC-*-XZXR-G*-000*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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