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园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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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清风园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 JSZC-*-JCEC-G*-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0*-0* 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CEC-G*-0*
项目名称:清风园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供货价在正常零售价或物价局指导价基础上,下浮率不低于*%。 注:(*)投标人所投的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所供应的食材种类列入在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价格信息”(http://****.cn/njsfzhggwyh/?id=xxgkgknr)中的,则按照采购人查询当期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中价格作为食材查询价格基数; (*)所供食材种类未列入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中可查询品种的,所供应的食材种类列入在南京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官网-经营动态-“水产价格”/“水果价格”/“蔬菜价格”(http://****-fxskc*/shuichanjiage/*/*)中的,则按照采购人查询当期南京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官网所公布的产品价格**.*的价格作为食材查询价格基数; (*)所供食材种类未列入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南京农副产品物流中心网站中可查询品种的,则按照采购人以永辉、大润发、苏果、盒马等手机程序上可查询的该产品最低的零售价格作为食材查询价格基数; (*)临时订货的货物如在采购人附近市场采购或网上采购,按照当天实际零售价格结算,实际零售价格以供应商出具的采购发票上标明的价格为准。
采购需求:
清风园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米面类、方便速食、豆制品类、酱菜类、干货调料、肉品冻货、水产类、禽蛋类、畜禽肉、蔬果类、食用油类、牛奶类等。
中标情况:若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四家,则中标人四家;若有效投标人小于四家,则该项目废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需具有自有或租赁的进行食品配送服务的运输车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明材料:自有车辆提供车辆登记证或行驶证;租赁车辆需同时提供车辆登记证或行驶证及租赁协议)。
*.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网站在线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0*-0* 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以下简称“苏采云”)(网址:http://****)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本项目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公告。
*.*勘察现场:无。
*.*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网址:http://****)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详见苏采云官网首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通过苏采云官网首页进行供应商注册及CA绑定。CA登录后,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cn/jiangsu/zlxz/ee/ee*a*bc*a*aa*b0d*ce*.html
首次登录“苏采云”系统的新用户,登录网址后,点击“用户注册”--“新CA办理指南”--获取CA后绑定、登录系统--采购项目参与--下载采购文件(文件后缀名为“.kedt”)。
“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0*-*。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hodeframe*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BA*C*E*E*B*C*EC*E*)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行业划分:批发业。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纪委监委清风园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中和路*号
联系人:潘彦霏
联系电话: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楼*室
联系人:丁浩、丁婳婳、田文悦
联系电话: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浩、丁婳婳、田文悦
电话:0*-*
附件:JSZC-*-JCEC-G*-0*采购文件.doc
清风园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采购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