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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城郊乡人民政府虞城县城郊乡郭土楼村高标准车间厂房一期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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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城郊乡人民政府虞城县城郊乡郭土楼村高标准车间厂房一期项目

二次结果公告

一扬项目管理河南有限公司受虞城县城郊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虞城县城郊乡人民政府虞城县城郊乡郭土楼村高标准车间厂房一期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本次谈判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虞城县城郊乡人民政府虞城县城郊乡郭土楼村高标准车间厂房一期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商政采〔*〕*号

*、项目编号:虞财采竞-*-*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控制价:*.*万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年0*月*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三、谈判信息

*、谈判时间:*年0*月*日

*、谈判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谈判小组名单:何新杰,祝欢欢,杨新文(采购人代表)

四、谈判结果

经虞城县城郊乡人民政府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成交供应商:河南森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 交 价:*元 大写:壹佰叁拾玖万元整

注册地址: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大杨集镇杨集村*号

五、主要成交标的

工程类

名称:虞城县城郊乡人民政府虞城县城郊乡郭土楼村高标准车间厂房一期项目二次

工程概况及范围: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刘新芝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豫*)

六、否决供应商及原因

资格审查情况:谈判小组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分别对供应商进行了资格性审查,其中河南二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企业信息-人员信息中秦晓晓人员基本信息中性别与响应文件中的证件性别不符;任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第六部分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五、响应人的资格及证明文件(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必需提供资格审查项中所有资格证明文件,但响应文件“五、响应人资格与证明文件”中未附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资格证明文件,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人资格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导致谈判无效,剩余所有供应商均通过了资格性审查。

七、供应商最终报价情况

*、投标单位:河南森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最终报价:*(元);评审价格:*(元)

*、投标单位:河南金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最终报价:*(元);评审价格:*(元)

*、投标单位:兴工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最终报价:*(元);评审价格:*(元)

*、投标单位:河南国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最终报价:*(元);评审价格:*(元)

*、投标单位:河南豫商建工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最终报价:*.*(元);评审价格:*.*(元)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支付,标准依据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00*号文件计取。

服务费金额:*.*元。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 *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十二、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虞城县城郊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商丘市虞城县嵩山路中段北侧

代理机构:一扬项目管理河南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七一街道怡博花园*号楼*-*号

监督单位:虞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

地 址:河南省虞城县城关镇滨河路

一扬项目管理河南有限公司

*年0*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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