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置服务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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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置服务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DX-CG-DY-*
二、项目名称:旌德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置服务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国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联系地址:宁国市港口镇山门村
成交金额:贰佰零捌万零伍佰元整/年(*.00元/年)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贰佰零捌万零伍佰元整/年(*.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旌德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置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对旌德县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发电处理,旌德县日产生活垃圾约*吨/天 服务要求:采用焚烧发电技术,整个处理过程实现自动控制,垃圾处理整个流程具有垃圾无需分拣、破碎,燃烧充分,灰渣产生量少,发电量高等优势,实现了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起服务期一年,经采购人年度服务质量考核合格之后,可续签采购合同,最多续签两年。 服务标准:严格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确保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正常运行。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秋根、吴景伦、高声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成交供应商的年成交价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表》规定的代理费收费标准收取,金额:*.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旌阳镇河东中路*号、宣城市泾县同心路财富鑫城b区*号,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旌德县财政局采购中心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旌阳镇河东中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泾县同心路财富鑫城b区*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华工
联系方式:*、*
十、附件
采购文件.pdf
主要标的信息.pdf
最终报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