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城4号地道路提升工程施工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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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城*号地道路提升工程施工第*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00*-0*-0*
项目名称:商贸城*号地道路提升工程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0*月0*日
原定开标时间:*年0*月*日
一、澄清修改内容
*.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中“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 分包”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 分包 ?不允许 □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注: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分包承诺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在采用其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作为其价格分,若原报价已满分,仍可突破满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价格分。 | *.* 分包 □不允许 ?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仅允许劳务分包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本工程的承包人如果需要实行劳务分包,则劳务分包按佛山市建设局《关于建立我市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的通知》(佛建工(*)* 号)执行,承包人必须在市建设局通过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网站进行公布的劳务公司中选择,选定分包队伍或选择队伍投标分包并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须报送发包人备案。 注: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分包承诺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在采用其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作为其价格分,若原报价已满分,仍可突破满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价格分。 |
*.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的“*.* 分包”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仅允许劳务分包。本工程的承包人如果需要实行劳务分包,则劳务分包按佛山市建设局《关于建立我市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的通知》(佛建工(*)* 号)执行,承包人必须在市建设局通过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网站进行公布的劳务公司中选择,选定分包队伍或选择队伍投标分包并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须报送发包人备案。 |
二、答疑内容
无。
三、其他说明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中心 | 代理机构:佛山市海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四号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平西路*号承业大厦第八层*单元 |
联系人:龙工 | 联系人:肖贵梅、陈泽辉 |
联系方式:0*-* | 联系方式:0*-* |
*年0*月0*日 | *年0*月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