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新城路东侧匝道及周边道路完善工程施工第 2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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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新城路东侧匝道及周边道路完善工程施工第 *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000*-0*-0*
项目名称:顺德新城路东侧匝道及周边道路完善工程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0*月0*日
原定开标时间:*年0*月0*日*时*分
一、澄清修改内容
*、现就原《招标文件》P*页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 分包 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
*.*.*分包的确定 | ……(省略部分内容不变) (一)本项目非经发包人同意不允许分包。承包人确需将本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须经发包人同意,且合同分包量不得超过中标合同价的*%。同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在承包人将专业工程分包前,必须提前*个工作日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申请(包括但不限于: ……(省略部分内容不变) | *.*.*分包的确定 | ……(省略部分内容不变) (一)本项目非经发包人同意不允许分包。承包人确需将本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须经发包人同意。同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在承包人将专业工程分包前,必须提前*个工作日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申请(包括但不限于: ……(省略部分内容不变) |
二、其他说明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 代理机构:广东中正弘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楼 |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近良社区南翔路*号至壹大厦*楼* |
联系人:曾工、余工 | 联系人:周工 |
联系方式:0*-*、* | 联系方式:0*-* |
日期:*年0*月0*日 | 日期:*年0*月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