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2025年度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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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温州飞荣汽配有限公司 | 温州市瓯海区仙岩街道岩一村河滨北路*号 | *,000.00元 | 合计(总价):*元 |
合同包*(合同包一):
货物类(温州飞荣汽配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 A0* | A0* 车辆附属设施及零部件 | 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 | 飞荣 | FR-GF-BN* | *(套) | 0.* |
杨川华、刘爱梅、李颖(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相关原则及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之相关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计法计算后下浮*%收取。差额定率累计法计算依据(费率)为:*万元以下收费*.*%,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计划备案号:*[*]0*;
*、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A0*车辆附属设施及零部件;
*、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联系地址:成都市锦城大道*号。
*、请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按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名称: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0*-*
名称: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号大合仓C区*
联系方式:曹女士;0*-*-*
项目联系人:曹女士;
电话:0*-*-*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0*月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