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淞江路(中山路-韶山路)段辅道整修工程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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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漯河市淞江路(中山路-韶山路)段辅道整修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0*月*日0*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项目编号:召采磋商采购-*-* | |||||||||||
| *、项目名称:漯河市淞江路(中山路-韶山路)段辅道整修工程项目 |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预算金额:*,*.*元 |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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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项目概况:淞江路(中山路--韶山路)段两侧辅道损毁严重,需整修面积约*平方(长*米、宽*米)。 *.*采购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二者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 |||||||||||
|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发现供应商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有弄虚作假行为,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八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附件 ,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下列要求由信用承 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 成交通知书)。 *.* 提供 *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 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 *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主管单位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提供近三年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 号)的规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时间:*年0*月*日 至 *年0*月*日,每天上午00:00至*:*,下午*:00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 *.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 |||||||||||
| *.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截止时间:*年0*月*日0*时*分(北京时间) | |||||||||||
| *.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时间:*年0*月*日0*时*分(北京时间) | |||||||||||
| *.地点: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评分办法以及参数内涉及的证书、报告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代理费用收取: 收取方式: 由成交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收取标准:代理机构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00*号文及漯财购【*】*号文,向成交单位收取本次采购服务费。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漯河市召陵区公路管理局 | |||||||||||
| 地址:漯河市召陵区韶山路*号 | |||||||||||
| 联系人:娄先生 | |||||||||||
| 联系方式:0*-* |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建业五栋大楼E座*室 | |||||||||||
| 联系人:张璐瑶 | |||||||||||
| 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张璐瑶 |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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